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
第六条第三款规定:
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、时间、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,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。
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。
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
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:
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
应当提供
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
因此,公司应当
向员工提供工资清单
返回首页 - 公司简介 - 产品服务 - 联系方式
手机浏览 - 管理该商铺 - 删除该信息
本站提醒: 以上信息由用户在商名网发布,信息的真实性请自行辨别。服务协议 - 信息投诉/删除/联系本站
贵阳行军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Copyright © 商名网营销建站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.